包拯家训文言文翻译-包拯家训全文翻译?

《贪污者不得归本家》文言文翻译?译文包孝肃公(包拯)在家训中说:“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,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的人,都不许回归老家;死了以后,也不允许葬在家族祖坟之中。如不顺从我的心意,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。”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

《贪污者不得归本家》文言文翻译

译文

包孝肃公(包拯)在家训中说:“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,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的人,都不许回归老家;死了以后,也不允许葬在家族祖坟之中。如不顺从我的心意,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。”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。在家训后落款时又写道:“嘱告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,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,用来晓喻包家后代子孙。”原文又有十四个字。包珙,就是包拯的儿子。

原文

包孝肃公家训云:”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,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.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.”共三十七字.其下押字又云:”仰珙刊石,竖于堂屋东壁,以诏后世.”有十四字.珙者,孝肃之子也.

注释

1、包孝肃公:包拯,宋朝人,谥号孝肃 2、仕宦:做官 3、赃滥:贪污 4、放归:罢官后回归故里 5、殁(mò):死 6、大茔(yíng):祖坟 7、从:听从;顺从 8、押字:此指落款 9、仰:嘱告 10、刊:刻 11、诏:告诉、晓喻 12、于:在 13、以:用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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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拯家训全文翻译?

翻译
包拯在家训说道:“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,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,都不允许放回老家;死了以后,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。不顺从我的志愿的,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。”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。
在家训后面签字时(包拯)又写道:“希望包珙(把上面一段文字)刻在石块上,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,用来告诫后代子孙。”原文又有十四个字。包珙,就是包拯的儿子。
原文

包孝肃公家训云:”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。”共三十七字,其下押字又云:”仰珙刊石,竖于堂屋东壁,以诏后世。”又十四字。珙者,孝肃之子也。

扩展资料
文章背景
《包拯家训》出自宋代吴曾的《能改斋漫录》。《能改斋漫录》编刊于绍兴二十四至二十七年间,孝宗隆兴初(1163)因仇家告讦,诬此书大逆不道遂被禁毁。至光宗绍熙元年(1190)始重刊版。
现在所见的《能改斋漫录》为明代人从秘阁中抄出,共18卷,分13门:事始、辨误、事实、沿袭、地理、议论、记诗、记事、记文、类对、方物、乐府、神仙鬼怪。记载史事,辨证诗文典故,解析名物制度,资料丰富,援引广泛,且保存了不少已佚文献,因而为后世文史研究者所重视。
诸家考证之文,往往征引其说。但作者党附秦桧,曲意取媚,在书中亦有所表现。考证也有不少失实处,故曾遭到同时代人普遍指摘。
人物背景
包拯(999年-1062年7月3日),字希仁。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肥东)人。北宋名臣。
天圣五年(1027年),包拯登进士第。累迁监察御史,曾建议练兵选将、充实边备。历任三司户部判官,京东、陕西、河北路转运使。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,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。改知谏院,多次论劾权贵。
授龙图阁直学士、河北都转运使,移知瀛、扬诸州,再召入朝,历权知开封府、权御史中丞、三司使等职。嘉钓六年(1061年),任枢密副使。因曾任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。
嘉钓七年(1062年),包拯逝世,年六十四。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“孝肃”,后世称其为“包孝肃”。有《包孝肃公奏议》传世。
包拯廉洁公正、立朝刚毅,不附权贵,铁面无私,且英明决断,敢于替百姓申不平,故有“包青天”及“包公”之名,京师有“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”之语。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,认为他是奎星转世,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,亦被称为“包青天”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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