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文言文翻译及注释-只许州官放火文言文原文?

只许州官放火文言文原文?原文田登作郡守,怒人触其名,犯者必笞(chi,用竹板打),举州皆谓灯为火。值上元(旧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)放灯,吏揭榜于市,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俗语云,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本(根据)此。编辑本段译文田登做

只许州官放火文言文原文?

原文   田登作郡守,怒人触其名,犯者必笞(chi,用竹板打),举州皆谓灯为火。值上元(旧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)放灯,吏揭榜于市,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俗语云,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本(根据)此。 编辑本段译文   田登做州官时,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,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,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。人们不得不把“灯”叫做“火”。正月十五摆设花灯,允许民众进城观看,吏卒书写告示,公布在集市上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日。” 编辑本段注释   

1.田登:人名。   

2.作郡:做州的长官。   

3.讳:避讳“自讳”即不许别人说自己的名字。   

4.榜笞:用棍棒、竹板打。   

5.上元:正月十五,是元宵节。   6:放灯:悬挂彩灯。   7.州治:州府所在地。   8.榜:告示。   9.揭:公布。   10.许:允许。

请问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什么?

哈哈哈哈哈哈这句话真的很好玩了。

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,原指的是官员专横霸道百姓没有自由言论机会,现在指的是允许自己胡作非为却剥夺别人正当权利。故事是这样的:

北宋有位地方官叫田登,作为一方之长他为官霸道专横残忍无理,他经常鞭打一些下属,并且他还有个毛病,他不喜欢别人说他的名字,也就是说要别人避讳他的“登”字。不少人因为不小心说了登便遭到了严厉的惩罚,这样一来弄得地方很多小官员和老百姓是敢怒而不敢言。一次元宵佳节到来,按照惯例政府要放三天焰火和花灯与民同乐,但这却难为了写告示的官员,赏花灯的灯字如何才能不写出来又准确表达意思呢。于是无奈之下他把灯用火代替,这下好了,告示变成了政府决定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火,这样一来大家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以为要放火了,一些胆小的人甚至携家带口的准备出逃。于是这位专横霸道的田登便成了大家嘲讽的对象,纷纷指责道: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。当时的意思是形容官员蛮横跋扈,让百姓们没有正常言论的自由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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